各區(市)工信局、高新區經發局:
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《關于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》(工企業函〔2023〕20號)精神,根據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)、《山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》(魯工信發〔2022〕8號)有關規定和要求,現就做好優質中小企業(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)信息更新、重大變化申報等工作,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1、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,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。請組織企業于4月30日前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(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,以下簡稱“培育平臺”),通過“企業信息—年度信息更新”模塊,填報2022年底有關數據。2、前期未通過“培育平臺”申報認定的(主要包括2019年—2022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),須在培育平臺完成注冊登錄、維護企業基本信息后再進行年度信息更新。對于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,將取消復核資格。此次需復核的第二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和2019年度省級專精特新企業,須要在3月27日前進行數據更新。3、年度數據更新不需要上傳佐證材料,企業在“培育平臺”提交相關資料后直接由省工信廳進行審核。1、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,如發生更名、合并、重組、跨省遷移、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與評價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,應在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登錄培育平臺,填寫重大變化情況報告表,提交后由省工信廳進行審核。2、不再符合評價或認定標準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,由省工信廳核實后取消公告或認定;不再符合認定標準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,省工信廳核實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,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取消認定。3、目前培育平臺相關功能已上線,請組織企業于4月30日前完成前期積累的重大變化申報。此次申報不受企業發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的時間限制,今后對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,取消復核資格,或直接取消認定。4、重點事項變更申請需要佐證材料,企業在“培育平臺”提交相關資料后直接由省工信廳進行初審上報。1、請各區(市)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及時將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《關于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培育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》(工企業函〔2023〕20號)(附件)精神及時傳達至所有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申報企業,并按《補充通知》要求做好解釋和服務工作。2、省工信廳在組織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審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初審推薦工作中,堅持公平公正和門檻制原則,按照隨機抽取、隨機分組的“雙隨機”方式確定審核專家,不針對任何第三方設立“特殊通道”。3、此次申報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,無需機構輔助,只需登錄培育平臺完成申報表的填寫并提供必要資料即可,有關內容和數據指標要客觀陳述、簡單清晰。各區(市)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向企業提供政策解讀、問題診斷、填報輔導等各項公益性服務,切實幫助企業做好申報工作,避免企業走彎路、花冤枉錢。4、全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誠懇接受社會監督,歡迎社會各界反映問題、提出意見建議(郵箱:zjtx@shandong.cn;電話:0531-51782520)。